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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安重诲不得不承认,有生之年他的确见过无数精锐之师,但没有哪一支军队,能够完成百战军那样的壮举。

李从璟何以能如此肆无忌惮,一路东行,半月之内将两个节度使打成阶下之囚,诛杀藩镇军数千、家属数万?

他依仗的,与其说是大唐秦王的身份,不如说是百战军。

安重诲脑袋里曾偶然冒出过一个念头:有百战军这样一支雄师,天下何处去不得?有百战军这样一支雄师,天下何事不能成?

同光元年,百战军于淇门建军。

那是李从璟用了整整四年时间,用无数敌我将士的鲜血,以铁血和远见打造出来的一支军队。那是李从璟过去的四年时间里,做得最重要的一件事。

四年,从淇门到泽潞,从泽潞到怀孟,从怀孟到河上,从河上到大梁,从大梁到幽州,从幽州到渤海,从渤海到契丹。一路征战,历经大小战斗过百,脚步踏遍了山河万里,斩下的人头数以万计。

所以,而今,百战军成了大唐的国之柱石。

四年前,当那个不到及冠之龄的小子,在淇门建造军营,军中士卒东拼西凑,连三千兵额都招不满时,谁曾想到,四年后,他手中的这支军队,已经足够左右一个王朝的命运?

……

风雪从窗口扑进来,打了安重诲一身,时间久了,免不得满面风霜。安重诲索性走出屋子,来到院中,来到花圃前,静静站着,任由风雪加身,只是盯着寒梅。

他喜好寒梅,因它耐得住严寒,经得起风霜,能在最不可能之时,绽放最夺目的色彩。然而,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寒梅并不如何娇艳,之所以成为绝品,是因为它开在非常之时。

因为寒冬无花,所以寒冬需要花,所以寒梅挑起了整个冬季。

这是一种有远见的花品。

安重诲想,做人的道理也是一样。

只不过,这个道理,他之前没能悟到。早一步悟到这个道理的人,是那个年纪轻轻的秦王。

安重诲听说过李从璟早年的一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