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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家大业大,有马车,有软轿,也有成百匹骏马,可这货有限的几次出行都是选择步行,至于这匹枣红马,几乎每次都是胡佛牵着走再牵着回来,很少见他骑过。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这位少爷是个喜欢折腾自己不懂享受的人,虽然恢复了神智,虽然能够开口说话,可这脑筋仍然很不正常。对胡家来说,一个傻子即便是变成了一个疯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经历再坏又能怎样?

翠云湖畔游人如织,湖水平整如镜,水色碧绿,下午的阳光照在湖面上,银光如锦。一排排的游船画舫正在湖心移动,惊起的鸥鹭不时从栖息的湖面飞起,舒展白色的羽翼,在春日温润的天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银色弧线。

胡小天的目光被这春日美好的景致所吸引住了,白云倒映在湖面,他看到游鱼在白云里穿行,鸟儿在湖水中飞翔。

一艘艘兰舟和画舫内不时飘出悦耳的丝竹之声,偶尔会夹杂着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在深闺中闷了一个冬天的女孩儿也忍不住借着踏青的名义出来透气,湖畔上也有无数学子游览踏青,也就是常说的体验生活,当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着体验生活的名义趁机猎艳。

有猎艳的公子自然就会有怀春的少女,这样的季节,原本就是个容易萌发情窦的季节,胡小天望着身边擦肩而过的青春少女,或美貌妩媚,或青春可人,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满了女性的魅力。再想起和自己定亲的李家女儿,据说瘫痪五年,而且容貌奇丑无比,刚刚因为春日景致好转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恶劣起来,真要是守着这么一位瘫痪病人过上一辈子,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前方的人群突然变得慌乱起来,人们纷纷向两旁避让。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响在春日温暖的空气中,青石筑成的道路和马蹄撞击出极有韵律的节奏,道路两旁霏霏细草在震动下微微颤抖。

一位红衣小妞骑在一匹胭脂红的骏马之上,朝着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来,她一边奔行一边呵斥道:“让开,让开!”说时迟那时快,转瞬之间已经来到胡小天的面前。

胡小天因为刚才正想着心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眼看骏马就要撞在他的身上,那红衣小妞眼疾手快,雪白的纤手用力勒住马缰,胭脂马止住高速奔驰的势头,不由发出一声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几乎要原地站立起来。

马蹄骤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蓬!的一声巨响,距离胡小天不过两尺的距离,当真是惊心动魄,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迟疑,马儿肯定要将胡小天撞飞出去。

胡小天身后的家仆吓得一个个面无血色,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位宝贝少爷,如果少爷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尚书大人一定要将他们扒皮抽筋。

胡小天也被这突然出现的意外场面给吓了一跳,抬起头,却见那少女身穿红色箭袖对襟武士服,外披翠纹织锦羽缎斗篷,红色灯笼裤,外罩镂空金挑线纱裙,黑色薄底绣花马靴,头上束着垂鬟分髾髻,黑色秀发分成两股,结鬟于顶,不用托拄,自然垂下,束结髾尾、垂于肩上,宛如春燕之尾,眉目如画,配上她的这身装扮当真是娇俏可人。

胡小天看到这小妞,打心底萌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美女嗳!因为曾经经历的二十八年潜心工作和业务,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因为对自身婚约的不满,因为阳光明媚的春日人心思动,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因为他压抑两世的雄性荷尔蒙起到了作用,所以这货对美女变得格外敏感。

如果李家小姐生成这个模样那该有多好?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结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闲自在地混上一辈子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那红衣小妞俏脸绯红,因为刚才的一路狂奔,也因为胡小天色迷迷看着她的缘故,这是个讲究君子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是个非礼勿视的时代,同样也是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

红衣小妞原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这厮肆无忌惮地盯着看,心头火气顿时就上来了,扬起手中的马鞭照着胡小天劈头盖脸就抽了过去,娇叱道:“无耻之徒,有什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