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去画廊上班,我再不要脸也没到那种地步,把人家赶走,却去人家地盘赚钱。
之前出去买东西遇到原来的酒店经理,他给我介绍了另外一个酒店的工作,性质相同,工资稍微低一些,地位也低了,不过正常,我接受了,我也不会干别的,其实我这种只会写卷面的学生真的没什么本事。
别的都好,就是路有些远,上下班地铁要坐两个小时,金叶榆刚开始执意接送,堵车暴躁了几次后,也默认了我去坐地铁。
那天的时候,他说既然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就把我的那件卧室折腾出来,也不需要租出去,就放杂物好了。
我没什么意见,心里空空的,算是彩礼的话,这房子我连装潢都没掏钱,有什么资格让他停止这样。
我那张高低床被放满了杂物,下铺那个位置上放了金叶榆的旧书籍,囤货买的米面,还有喝光的矿泉水瓶。
钢琴键上落满了土,我却不敢把它们抖掉,我抖掉了,它看起来就像刚刚被那人用过一样。
那个房间的玻璃也因为太久不开而积上了灰尘,雨水冲刷,又经过落灰,循环往复,已经脏的看不清外边的蓝天。
我想起他说过的那句话。
等我下班回来,就把写好的歌词叠成飞机,从这个窗子里飞下,你要记得接机。
所以我每天下班回来也会抬头看一眼,或者低头寻半天,然后猛然清醒咒骂自己几句,嘲讽够了,再疯疯癫癫地回家,第二天又失忆一样再犯。
金叶榆,好像在忙些什么,我一直以为他在家写作,没成想,他其实每天都有出去,我没有跟踪调查的习惯,他答应过我,我信他,所以只要他每天安全回来就好。
直到两个月后我在他衣兜里看到医院的治疗记录,我才知道,原来他从我们第一次上床那时候开始,就一直在治疗阳痿,现在最后一个疗程已经快要结束。
从前他不治,是破罐子破摔,觉得反正得不到杜庭微,又碍于面子不好治,怕在杜庭微面前丢尽脸面,现在倒是什么都不用怕了。
又或者,跟我做的时候虽然被情欲迷昏了头,但事后还是不舒服了,不喜欢做下面的,他其实是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我也理解。
我没问他,因为晚上我就体验了。
我洗澡的时候他推门而进,他很久没和我亲热了,之前可能是怕我发现,也可能没彻底治好,所以心里胆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