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5页

白晃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丛林印第安人靠着采集浆果和打猎为生——当然,不是说被白人赶到保留区的那些,而是坚持自己传统,拒绝现代化社会化的原始族群——这些人在丛林里面活动的时候,带着色彩艳丽的头冠,那就是白痴。

不过既然是印第安人偷走了德鲁伊种子,那么说不定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取回“圣物”的行动,所以带上彩羽慎重其事,也很有可能。

在找到卡莫耶教授请教之前,他就查阅到了一些相关资料。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而且非常崇敬自然,对于自己生活环境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报以敬畏的态度。甚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把他们看成是美洲大陆上的德鲁伊,只不过没有完整确切的德鲁伊教义罢了。

可老教授马上就给出了更加有力的证据:“而且除了红色部分羽小枝的暗红色外,另外一部分,几乎是和红色一样面积的靛蓝,同样说明了这根羽毛不会来自丛林印第安部落。因为那些部落在使用冷色调油彩时,更加偏好靛青一些,这可比分辨羽小枝的细微差距要好辨认的多。”

白晃没话说了,谁让人家是专家呢。

“那这根羽毛……”

虽然说,听这些个肚子里有货的学者,讲解一些以前没听过的趣闻和知识,也比较有趣,但对于一个德鲁伊来说,还是收集种子更为重要。

所以他这会儿已经顾不上风度,眼巴巴看着卡莫耶,恨不得直接用思维窥测仪,把对方肚子里的东西一股脑给掏出来。

“哈哈,不要这么急躁,探索新知识的过程如此富有趣味,为什么总想直接看到结果呢?”老头儿很是开怀地笑着。

不过当他忽然发现,白晃的眼神,已经有从食草动物转向食肉动物的趋势后,就很是遗憾地摊摊手:“好吧好吧,或许你是急着赶过去,和你的印第安女友约会,所以才这么着急对不对?那么请听好,这根羽毛,应该是高原文化区印第安部落的产物,而且从羽小枝的染色情况来看,属于高原文化区中的渔猎区域,也就是说这根羽毛的主人,生活在大河流经的山地高原上面。”

对于美国地理,白晃还在第一次过来这边时,就已经调查过。

再结合之前对于印第安人情况的了解,他的脸色立马狐疑起来:“不会是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州那边的墨西哥高原吧?阿帕奇人就生活在哪里……”

靠,啥部落的印第安人不好,偏偏是以凶猛好战著称的阿帕奇人……

老美的武装攻击直升机就是用这些土著生番的名字命名,能是什么纯良无害的货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