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头子的计划不错,而且实话实话,这票人还有几分执行力,一眨眼的工夫,三名马仔就杀到了苗紫紫身边。
但很可惜,有句经典台词是这么说的——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对结尾。
猛人对付苦逼,那叫拿捏;而苦逼碰上猛人,就叫招惹。
把这里的猛人换一下,换成猛兽,也是说得通的。
当猛兽出现的时候,原本的猛人就自动降格成了苦逼,这也相当合乎逻辑。
扑在最前面的那个马仔,一只手已经捏住了苗紫紫的柔嫩肩膀,另一只手照着萝莉的脸上就捂。
那张吹弹可破的小脸蛋上,惊愕才刚刚浮现出来,黑漆漆的眼睛珠子里,映出马仔的得意狞笑。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在他刚刚面露喜色的那个瞬间,萝莉背后猛然窜出来一只大狗,张嘴就咬住他的手腕。
不对,不是狗,这只忽然窜出来的东西,居然是一只……猫?!
我去,好大的猫!
马仔脑子里下意识冒出这个念头,随即就没办法正常思考了——虽然作为一个混混,他人生中的绝大部分时间,也没正常思考过——疼,剧烈的疼痛!这马仔显然痛苦到了极点,脑门上的青筋,差点儿就炸出来变成触角了,险些弄出一个面部充血版大龙人。
随即,咔咔嚓嚓的骨头碎裂声传来,像是碾碎了一个坚硬的核桃,旁边的另外两个马仔,顿时只觉得自己鼻子发酸。
一口咬断了第一个马仔的咸猪手腕,大猫纵身落地,然后以远超人类神经反应的速度,弹向旁边第二个苦逼。
真的猛士,敢于让别人直面惨淡的人生。这里的猛士,同样可以换成猛兽。
大猫一记“有你没我绝户爪”,以电光石火的速度,抓在第二个混混的左脸上,后者立马痛苦捂脸,两只眼珠子直接变成了斗鸡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