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页

剧本里面虽然完全没有写到这一段,但是并不妨碍她做的不错,剧组拍摄的时候并没有叫停。

但最好随时叫停。

一边把小蜡烛点燃,一边后退了约有十步左右。

岳宁在床板周围发现了过去警方还没有撕毁的封条,于是她跪下去把封条撕下来。上面的日期显示是15年前的,这是15年前的案发现场,但是岳宁不知道她的家人过去发生了什么事情。

撕毁了封条,岳宁又准备把凳子归放回原位,却在床头和凳子的之间发现了一个厚厚的东西,她把东西从床底下弄出来,发现是一本破旧的日记本。

日记本上面有很多灰尘,岳宁用袖子抹去了灰尘。

白纸黑字,每一页都写得很满。不完美的就只是其中有几页被人撕下来了,不知道那上面有什么内容。

日记上面的字写得虽然歪歪扭扭,但是笔迹很重,能看出是个男人写出来的。只是不知道是她哥哥写的,还是父亲写的。

岳宁五岁的时候就跟着老师学习去了,更小的时候她还没有发现她的家人有写日记,记录日常这个习惯。

看起来从小到大,这个写日记的主人一直都在记录着她的一切事情。只有一天写得是关于其他的,而且他似乎碰到了什么麻烦?

【公司亏损了,我欠了些钱,是赌债。】

只有这短短的一句话。

当岳宁翻到后一页的时候,发现这本日记的中间少了两页。之后的内容就有点不太连贯,像是中途有话说到一半,就断了些什么东西一样。

岳宁迫切地想去知道些什么,把所有无关的内容全部跳了过去。

翻了大约有十页之后。

上面写着:

【我认输了,我想用我的地来还赌债,但是他们不愿意接受我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