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孔雀跟着黄雀见识的第一场杀戮,也是老天安排的重逢。那一天,贪食的官老爷招了他这位掌勺煮宵夜,冬瓜亲自把东西呈到书房时,黄雀从天而降,身前的人身首异处。
血溅到脸上,冬瓜砸了手头盘碗,发出了不该发出的响动,黄雀要杀他灭口,却被赶来的孔雀制止。
孔雀见他安然无事,很是欣喜激动,黄雀留他二人在屋中说话,径自出门,把赶来查看的小厮丫鬟通通灭了口。
冬瓜看见横呈的尸首,浑身都在发抖,他不喜欢黄雀,觉得孔雀跟着他戾气深重,最后定然会万劫不复。
冬瓜听见孔雀对着死人啐了一口,骂了一句“狗官活该”,可是,在他的眼中,这个人虽然替慕容氏做事,但着实算不上大奸大恶之人,不然也不会冒险收留他这样有前科的人,就算伏低做小苟且偷生,但也罪不至死。
他是在坊间客栈长大,见的人多了,知道世道艰难。
若是冬瓜独活,必然会被洗不清的嫌疑波及,因而孔雀劝他跟自己一同离开。
起初他不愿意,千秋殿是个什么东西虽闻所未闻,但就黄雀行事作风,以及行凶杀人的买卖,便让他颇为不喜。可不走,又确实无处可去,权衡再三,冬瓜决意跟随,想着或许能把孔雀劝回正途。
他心中还装着“做好人”的夙愿,只是不知,孔雀还会否有当年的英雄梦。
冬瓜住进了兰苑,但按规矩,他不能跟随黄雀,只能重新找了一位“师父”,但他这个身材走样,四肢不勤,只会烹饪的庖厨,没人肯收,最后还是一个最不入流的杀手勉强留下了他。
这个杀手和他一样,走投无路流落至此,做起事来先问自己的原则,所以挑三拣四,穷得叮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