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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喜乐看了看身边,拔了几根身边的狗尾巴草,纤长的手指飞快的动着,没一会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狗就出现了。常喜乐看了看,并不是太满意,右手还是阻碍了他的发挥。

可杨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欢快的蹦了起来,“哇!这只小狗比狗子哥编得还要好!”

常喜乐笑着递给他,杨子小心翼翼的捧着,“小叔,你能再给我编一个吗?我想送给小猫。”

杉子解释,“小猫是狗子哥的弟弟,平时和杨子玩得最好。”

常喜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两兄弟的名字起得还真是容易,开玩笑道:“他们家不会有个叫小猪吧。”

“对啊,不过不叫小猪叫胖猪,从生下来就长得可胖了,听大人们说咱们村就没见过这么胖的娃娃,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小猫说刚生下来的时候大家担心没眼睛,还掰开肉看,看见有眼珠子才舒了口气呢。”

常喜乐笑得更欢了,还真想亲眼去看一看真有这么胖的孩子吗。常喜乐嘴里说这话,手上动作却没有停,没一会就做出了一只小猫和一只小猪。

“这两个送给小猫和胖猪吧。”

杨子爱不释手,又看看自己的小狗,总觉得好像这两个更好些,表情那叫个纠结,不过最终还是决定把它们都送出去。他不再管常喜乐和杉子,拿着小玩意一碰一跳跑了。

“杉子,螺蛳的地方远不远?我穿成这样子过去合适吗?”

常喜乐走在村子里才发现自己的不对劲,他一心想要出来走走,都忘了想其他。他现在穿的是圆领长袍,脚上踩的布鞋,之前在常家就觉得别扭,因为他的衣服是常家最好的。其他人包括小孩,衣服都很破旧,每个人都是左一个补丁右一个补丁的。而且男子都是对襟无袖短衣小口裤,裤子都只过膝;而女子也没有那么讲究,为了方便干活也都是过臀对襟衣,平时极少有人穿着长裙的,下田的时候还会把裤腿卷起来,只有出门或者过年过节才会讲究。

不过一般未出阁的女子会相对讲究一些,她们平时大多是忙活家里的活计,比如洗衣做饭等等,只有农忙的时候才会一起下田帮忙。而出嫁的妇人就没那么在意了,常喜乐刚还看到有坐在门口开胸喂奶的妇人,见到有人过来也没有避讳,倒是让常喜乐觉得不好意思。

常喜乐醒过来见过这么多人,不论男女老少,脚上踩的都是草鞋,没一个像他还有布鞋穿的。而且常喜乐发现,他的长袍并不是棉布做的,而是麻布,鞋子也是如此。他因此问过家里人,这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连棉花都没有!

杉子打量了常喜乐一眼,“小叔,你这样去恐怕会把这衣衫刮花了,路上野草太多,路也不太好走,穿这鞋子走那些路很容易被磨破。”

常喜乐听这话更不敢穿这一身去摸螺蛳了,他现在就两身能能出去见人的衣服,这都是常家为了他出门不太寒酸,费了好大工夫给他做的。

桃源村盛产苎麻,村里的妇女都会用苎麻织布,给自己穿的都是比较粗,拿出去卖的则是精心制作,要细软舒适得多。常喜乐身上穿的就是最细软精致的那种,是家里的几个妇人一起为他做的,就是不想常喜乐在外头被人笑话。常喜乐平时很是爱护,这也是他不到处乱跑的缘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