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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云先生的诗……”真金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明天的酒宴上南朝官家要出题目考作诗……估计是自己和陈德兴二人同时应考。而南朝官家为了让自己能赢,就事先把题目泄露给了郝经。

这郝经可是北地诗词大家!比起南朝的名士都不亚分毫,何况是陈德兴这粗鄙武夫?由他代笔的诗词,自然是可以稳赢的。

“除了作诗,还会比骑射。”郝经笑道,“那陈德兴的步射无双,但是骑射功夫却是平平的,比不了王子的。”

真金一蒙古王子,虽然喜欢儒学,但是骑射功夫毕竟没有放下。陈德兴武功虽好,但是大半本事并不在马背上,骑射不过平平。

郝经摸着几根胡须道:“诗词考文采,骑射比武艺,殿下的文采皆胜陈德兴一筹,还怕得不到美人芳心吗?”

“美人芳心?”真金王子眨巴了下小三角眼,“升国公主会来?”

郝经点点头,道:“明日之酒宴,就是让公主相看的。”

真金王子抚掌大笑道:“那就太好了,以本王子的文采、武艺还有相貌,那公主见了一定喜欢的!”

王子对自己的尊容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从小到大所有的人都夸他长得好!长得帅,是草原上数一数二的美男子……

可是郝经看了看王子的大饼脸,心想却直摇头。三角眼,和一只肉球一样的大鼻子。这相貌那是真没有办法了,怎么作弊都比不上陈德兴的。所以就只能在才学上做点文章了。

……

真金大才子在背诗准备去佳人面前表现一番,他的情敌陈德兴却在临漕镇的丰乐楼中会佳人。

佳人就是墨影娘,白衣白裙,亦云亦仙,仿佛就是九天之上下来的仙女,只是有些清高难近。她是和陈德兴早上才认得的岭南才子刘孝元一块儿来的——刘孝元在《光复》报上发表过文章,是文天祥的朋友,跟着文天祥一块来的临漕镇,墨影娘和他一起,自然被当成是刘孝元的女人。陈德兴只是好奇的看了几眼,并没有留心。

他的心思都在一个胖得连走路都喘,走几步浑身的肥肉就抖三抖的胖子身上。胖子名叫孙诗臣,字有兴。虽名诗臣却是个武官,官拜正侍郎,是殿前司左军统制官,手底下将着5500大兵,比陈德兴带来的3000人几乎多一倍!

不过这胖子怎么看都不像个将军,就是个富贵安逸的胖员外,临漕镇上最大的粮号就是他开的。每年经他的手贩运进临安的淮米、吴米都在数万石以上。

另外,孙胖子还兼营酿酒,临漕孙家老号的花雕酒远近闻名,陈德兴在临安就经常用不多的零花钱买了来解馋,没想到现在居然遇上了孙家酒坊的东家,而且还推杯换盏喝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