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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寒噤,三两下穿好了外套。麻布编制的外衣虽然防寒性能不好,但总算比不穿要来的温暖。

重重的躺在干燥的草坡上,李铮将染血的缳首刀掀在一边,双臂一抱,蜷缩起身体,轻轻的舒了口气。

“这该死的羌人!”

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句,李铮侧脸看向早就躺在一旁的大个子,道:“这也太乱了……”

“这里是凉州!……早说去灵州的……富平这边行不通。”

大个子微微侧过头来,露出一张粗犷的脸,神色间有些抱怨。

“这不图个近便嘛……富平毕竟是郡治……”在李铮的思维里,作为郡治大城,必然更富庶,所以坚持要去富平。没想到非但让自己受了伤,一路上被追的如丧家之犬,还连累大个子张山跟着一起狼狈跑路。

要知道,这一路过来,吃的穿的,喝的用的,可都是张山出的钱。要不是有他,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因此李铮心里的确有些过意不去。道:“我……某不是不了解凉州的情况嘛。”

闷闷的嗯了一声,张山闭口不言,良久才道:“那现在是什么打算?”

“打算……听你的吧,去灵州。”

大个子点了点头,身体瞬间放松,整个人都藏进了枯草丛里。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李铮微微叹了口气,神色迷离。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月余。起初无所适从,到现在虽不说如鱼得水,但起码已经有所适应。不论是待人接物,还是生活习惯,都逐在渐向这大环境靠拢。

人,的确是最能适应环境的动物。

当然,也与李铮自己有很大的关系。对于那个世界,他了无牵挂。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坚韧的意志,让他能很快融入新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