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页

蒙山军[校对版] wanglong 2318 字 2022-10-20

《国会组织法》规定,各省按照名额选举众议员550人组成众议院,然后众议院按照每省3名的名额从已当选的众议员中再行选举90人组成参议院。

众议员按人口产生,体现了民主的基本含义。为了保证人口基数少的省份权利,参议院不再考虑人口现状,而是不分多少,一律3人。

《国会组织法》的出台,基本实现了《宪法》所确定的共和国行政、立法及司法权的分立。总统作为共和国元首享有行政权,是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会作为共和国的立法机构享有立法权,最高法院作为共和国的独立司法机构享有不受总统府、政务院及国会约束的终极司法权。

《宪法》已经明确,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拥有行政最高权力,是共和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行政方面,总统提名总理人选给国会,经参众两院分别审议后进行投票,超过半数即行生效。总理对总统负责,受命组建政务院,作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各部部长、各省省长的任免经总理提名,报总统批准后后生效。其中,国防部、警政部及司法部由总统直管,不受政务院领导。

军队方面,国防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均归总统领导。军队的编组、调动、将领任命均归总统或有总统授权的机构负责。

就国会而言,权力不仅局限于立法。就表面意义,国会拥有的权力是最大的。

第一是决定总统及副总统人选。按照《宪法》修订案及《国会组织法》的规定,今后总统的产生由众议院多数党提名,名额为两个,即众议院第一、第二两大政党各自提出自己的总统人选,得到众议院超过半数议员的认可后交参议院闭门选举,以产生总统及副总统。副总统在总统因故不能视事时代行总统职权。

第二是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国家对外宣战、建立与断绝外交关系、政府预算均需国会的批准。

第三是国家要务的知情权。总统每年至少一次向国会报告工作,接受国会的审议。

不仅如此,国会还拥有对总统的弹劾权,假如国会认为总统违宪或者违法,或者渎职,可以启动弹劾程序。当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弹劾即生效,总统必须下台,并接受司法调查。

《国会组织法》还详细规定了参众两院的工作内容及职权。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权力是不等的。众议院像是一个初级评议机构,有关事务须经参议院的批准。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议案,而众议院却无权否决参议院的决定。

国会议员,不管是参议员还是众议员均享有司法豁免权。在未经法定机构解除议员身份之前,共和国各强力机构不得限制议员的人身自由。

在《国会组织法》附属的文件中还明确了参众两院议员的待遇,参议院议长、众议员议长比照总统薪酬,两院副议长比照总理薪酬。议员的薪酬高于部长及省长。

新中华所确定的政体不同于现有所谓民主国家的任何一个。原以为中国会照搬美国政体的人们发现其中的差别是巨大的。同为总统制而不是内阁制,但新中华确定的政体确有特殊之处。

《国会组织法》在明确了参众两院的权利义务后还明确了政府机构中厅级以上官员一律不得担任议员。这是极为重要的一条。此举让国会和政府“分裂”了,议员们不担任政府高级公职,而且不得经商,坐而论道,专心于国家大事的讨论。而政府高级职员不得参与国会就国家要务的讨论确定,专心于政务。想要对国家大政施以影响,那么就通过你所在的政党实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