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终道,“林仙儿只被关住几天,就有金钱帮来救她,再多几天,露出的马脚只会更多,来救她的人也只会更多。”
陆小凤同意。
“我去找丐帮的朋友,将这消息放出去试试。”陆小凤道,“放得越多越好,越远越好。”
沈百终点点头,在桌上放下饭钱来,遥遥看了菜场门口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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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要为难我?”
“我为难的就是你!”
卖豆腐脑的小贩简直要紧张到呕吐,苦着脸摇头道,“大爷,我甚至不认识您,您又何苦为难我?没有钱付就没有钱,总不至于杀人吧?”
诸葛刚脸色发红,也顾不上什么沈百终、陆小凤了,冷冷道,“你以为我认不出你来?司空摘星,你今天最好把东西还给我,否则我就要你死!”
小贩的手腕被诸葛雷揪住,几乎已要被折断,大叫道,“我真的不认识你!长了这么大,我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瘸子!”
诸葛刚冷笑起来,脸上的疤更加扭曲,好像一条蚯蚓在爬,既恐怖又恶心。
路边的一个孩子看了几眼,竟吓得哭了起来。
诸葛刚瞪了那孩子一眼,对着司空摘星道,“你记不记得你偷走的那本日记?”
小贩突然不叫了,他那张黝黑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好玩、很滑稽的表情来,大笑道,“你就是那个因为日记被老婆扇了几百个巴掌的男人?”
诸葛刚的脸色唰得变白,又哗得变红,紧接着青一阵白一阵,好像点了彩灯,手里的拐杖也嘟嘟嘟地磕着地面,磕出好大一个坑来,大喝道,“你找死!”
司空摘星的手一阵响动,竟变得和小孩子一般大小,轻轻松松脱了出去,一个翻身落在房顶,吐着舌头道,“那本日记是楚留香楚臭虫偷的,和我偷王之王有什么关系?你要报仇,找他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