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页

施茂彦听出了些味道,心猛的一跳:“你的意思是……”

赵美美薄唇轻启动,轻声说出四个字:“协议结婚。”

既然说开了,她干脆开门见山给他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努力说服他,协议结婚其实于他们而言,未必不是利大于弊。

第一,回城虽说是个盼头,但不知猴年马月的事一日不回城,这流言蜚语可能就一日比一日嚣狂。

当然了,这个理由不过是对着施茂彦的一套说辞。穿越而来的她比任何人更加知道,明年知青都有机会回城,只不过回城于她而言意义不大。她不像其他人,城里有家人朋友,那种回城的想法没那么强烈。

第二,知青点生活艰苦,做十一个人的饭菜也累人。与其这样,不如和施茂彦结婚,以来可以改善生活环境,二来不用再负责煮那么多人的饭菜。

这个理由倒的确出自真心。当热爱变成日常工作,热情真的会消失的。她腻了煮饭,好在她还算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一日还在负责煮饭这个位置上,便会做好。现在有个机会给她改变,她挺乐意的。

第三,她和三个孩子相处的很好,且三个孩子正是需要人照顾的年纪,要是她‘嫁’进来,也有人照顾他们。

这个理由是站在施茂彦角度,她相信最能说服他。

第四,他们以结婚,那些关于他们的流言蜚语就烟消云散,施大队长也不用再提心吊胆。

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

说完以上四个理由,美美笑眯眯给施彦说出最后结论,协议结婚,对于他们二人来说利大于弊。

当然了,这其中还有个重要的理由,她不方便直说。

原著中,赵美美为了不嫁给施茂彦,各种作,把事情越闹越大。最后虽然拍拍屁股回城了,但以原作者对自己的恨,肯定不会让回城的赵美美有好日子过的。

所以在今天上午大队长来找她谈话后,一直以来都是秉着兵来将到水来土掩过着日子的她忽然灵光一闪,有了个新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