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毕竟他们相遇的时间实在太巧,刚好在与谢家人正式就血清的事谈判的前夕。

还有突如其来的搭讪,怎么想都只有两个可能。

一是小孩贪图新鲜感寻刺.激,二是被谢家人派来,趁机要从他这里拿到血清。

为此,不知道是出于私心还是故意试探,他在谈判失败负伤的那个晚上,特地跑到楼下。

他想看看焦蕉会不会开门出去,会不会跟谢家人联系,会不会趁他受伤或者睡觉的时候将针管狠狠刺进他手臂取走血清。

可是什么也没发生。

他防备了一夜,结果小孩也踏踏实实睡了一夜,第二天一边抱怨气味难闻,一边却跑到外面给他买了药。

同样地,上药时明明是个大好机会,可焦蕉还是什么也没做。

这一刻,他的试探也进入尾声。

可他依旧没有澄清自己的身份,他好像已经渐渐喜欢上伪装成一个没有任何卑劣往昔的普通人。

没办法否认,他在骨子里仍旧是那个胆小鬼,舍不得失去,不惜用各种手段把喜欢的事物留住。

于是他骗了焦蕉,骗了这个肯接近自己、在乎自己的小花孔雀。

只是他不知道,“欺骗”这一点完全触及了焦蕉的逆鳞。

“方屿行”,生起气来,他连叔叔都懒得喊了,隔着屏幕,方屿行大概都能想到他现在发狂的小猫一样张牙舞爪的样子。

“你昨天在酒吧抱我亲我的时候怎么说的?你说绝对不会骗我。”

昨天晚上云消雨霁,焦蕉蔫蔫地侧躺着,任身后男人炙热的胸膛贴着他后背,手指玩着他汗湿的黑发。

不知道发哪门子疯,他突然就再一次想到,要是一直在书里回不到现实世界,和这又傻又可爱的路人甲叔叔一直玩下去也不错。

那一刻,他比任何时候都温顺心软。

疲倦劳累之下,声音也有气无力,他问:“叔叔,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人吗?”

方屿行没说话,沉默两秒才说“不知道”。

焦蕉坐起来,半支着身子,力气不大地揪住方屿行的衣领,将两人的距离拉近。

他说:“我最讨厌骗我的人。”

相反地,忠诚守信,永远服务于他、永远不背叛的人,最能得到他的喜爱和欣赏。

方屿行直直盯着那双雾气氤氲的眼,指尖陷进真皮沙发里,低声反问:“不骗你的人,就有资格跟你在一起?”

彼时的情景下,这话像极了表白。

“嗯,或许吧”,小孔雀勾了勾唇,也没抬头看他,指尖玩着他胸口处的t恤布料,顺着纹理慢慢划过,有意避过那些狰狞的伤口。

不知是酒精上头还是气氛衬托,方屿行真就目光温柔地点了头:“好,不骗你,永远都不骗你。”

……

“叔叔”,抛掉昨天那些回忆,焦蕉原本想喊他方屿行的,一个不留意,又喊了叔叔。

“要是做不到,就不要轻易许诺。”

焦蕉哼了声,想到刚刚在电梯里陈绰的话,问,“前两天酒店出事,你跑到我的房间,那也是巧合?”

谢云说过,方屿行当时和他们在4层房间做交易。

但似乎是没谈拢,方屿行阴了他们一把,收了他们的东西,却没把应该作为交换的货品交给他们。

既然知道自己跟谢家关系匪浅,还跑到自己房间,就不怕他告密?

还是说,这个举动有什么别的目的。

焦蕉突然觉得自己不仅被人骗了,还被人利用了,一直被别人玩弄于股掌,还傻傻地以为是他在耍弄别人。

不爽,非常不爽。

焦蕉咬了咬后槽牙,忍住怒火,“方屿行,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把这件事解释清……”

“滴——”

电话挂了。

非常突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