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苟宏杰不挑食,进厨房时闻着味儿,三下五除二地全部吃下了肚子,这才没有造成浪费。
对此,浣溪表示十分惊讶:“天呐,竟然有人会喜欢吃榴莲吗?”
“真是不可思议!”小枝点头道。
那一刻,两个妹子的语气像极了甜咸之争里自认大获全胜的那一党,全然无法理解与自己口味不同的人。
最终,两人将苟宏杰喜欢吃榴莲这件事,尽数归根结底于——他是一条狗。
狗嘛,喜欢吃臭臭的东西很正常呀。
苟宏杰听到两人的讨论,顿时哭笑不得,反覆强调榴莲是一种喜欢的人很喜欢,吃不惯的人一口都不愿意多吃的水果。这就和香菜差不多一个道理,人总不能因为自己吃不来香菜,就觉得所有吃香菜的人口味都有问题吧?
就这样,三个妖精围绕着榴莲到底好不好吃的问题叽叽喳喳争论了起来。
而一开始提到榴莲,并将这个争论之源带了过来的陆语冬,则是坐在酒吧里侧小唱台下的小方桌边剥着核桃。
方桌中间放着一个装核桃仁的大碗,桌上乱糟糟的全是核桃壳——这是在为蜂蜜核桃仁做准备。
曼珠、暮沉山和言朝暮与她围坐在一起,三人工具都不用,全是徒手,“啪”地一捏就碎一个,剥核桃仁的速度那叫是一个快。
只有陆语冬手里拿着核桃夹子,一个一个慢慢夹,且每个都需要用上两只手的力气。
夹着夹着,她忍不住抬起头来,认真问道:“我以后也能这么厉害吗?”
暮沉山抬眼问:“你是说剥核桃?”
陆语冬第一反应是摇头,可转念一想,自己确实挺想一手捏碎一个核桃的,看上去多厉害啊,于是她又点了点头。
言朝暮:“你,你现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