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琅很会打高尔夫球,对于这一点,默默看着的江歇早就知道。
四月的巴哈马天气晴朗,一早,郑砚浓就约着江歇打球。
郑砚浓怕他女朋友无聊,便让温琅陪着她在练习场练习。等两个人打完一场回到练习场,江歇这才发现他低估了温琅。
一推门,江歇正好见到温琅击球。无论是脚位还是卧杆姿势,都不是新手。
她挥杆时身体很稳,动作格外舒展。手上并没用多大劲,可在手腕,手臂和手掌的配合下,轻松就能打出好球。
郑砚浓见江歇挪不开眼,便提议到:“我带我女朋友加球童一组,你带温翻译和球童一组,下场打,一杆一千美金。”
江歇从小跟着父亲打高尔夫,在这方面带着几分自负,尤其是在面对好友的情况下。
于是那天,温琅跟在江歇身边,用对场地的熟悉和障碍区的特点,一次次制定出力压郑砚浓一头的打法和战术。
在江歇打出小鸟球时,她兴奋地跳起,充满笑意的眼里,是让江歇为之心动的喜悦。
“你之前来过?”江歇把郑砚浓递过来的美金送到了温琅面前,对于她会打球这件事充满好奇。
温琅从钱里抽了两站递给球童,摇了摇头。
“因为之前说好要来打球,我事先过来踩点了。”温琅说着,脸上泛红:“场地我整个走了一遍,还和球童交钱咨询了细节。”
巴哈马说英语,自然用不到温琅翻译。只是涉及到工作,她总会做出十足的准备。
回忆起被晒红脸颊的温琅,江歇眼底一暗,也许某些好感,早在他察觉之前就产生了。
又朝正在往远处走的温琅看了看,江歇放下茶杯,朝外走去。
天上一朵云都没有,温琅到底没能坚持打完全场。虽然有帽子遮阳,可太阳还是晒的她手臂发烫。
带着几分埋怨,温琅把球杆交给球童,对着耳机说:“alfonso,我实在没劲儿了,今天太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