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周老板说,你在他那待了一整天。”
路易回家后,洛林问了他谈判的事。
“一般谈判会进行这么长的时间吗?你们谈得怎么样,顺利吗?”
路易苦笑了下,要是不顺利的话,也就不会花那么多时间了。
但是顺利吗?
路易觉得,杰里·韦斯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也是个可靠的同事。
但他肯定不会像贝勒那样以自己的意志为主导,他会有自己的想法,而没有哪两个人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
如果真的要去湖人,这是他必须考虑的问题。
路易认为,他能在纽约取得如此成功,除了身边的人完全信赖他,并给予他足够的支持,来自他上面的人的放权也是关键的。
如果杰克·克鲁格不是一个只看结果不管过程的甩手掌柜,路易也无法按照他的想法来搭建球队。
而这种大权独揽的地位在湖人是很难得到的。
不仅是因为他们有杰里·韦斯特这样杰出的主管,还因为杰里·巴斯本身就把湖人当成是名下最重要的产业。
为什么韦斯特只是湖人篮球运营部的副总裁?
因为总裁由杰里·巴斯本人担任。
这也是湖人和其他球队的管理层结构的区别之一。
其他球队的老板通常不会担任球队的总裁,坐上这个位置的人,要么是尼尔森那种准教父级的管理者,要么是为老板拉狗链的人。他们会严控球队的财政,确保每年的收入大于支出。
路易不喜欢受制于人,也不想听别人给他画饼,他要实实在在的权力。
如果湖人不能给他主导权,那他们就没戏。
他放弃成为纽约的奥尔巴赫的机会跑到其他球队可不是为了体验受到掣肘的工作是怎样的。
这种事他在前世已经体验得够多了。
因此,洛林问路易谈判是否顺利的时候,他无法回答。
“明天就会见分晓了。”路易摸了摸妻子的脸,“早点睡吧。”
※※※
次日,路易醒来的时候,得知了另一个惊人的消息。
迈阿密热火将马里克·希利(maliksealysg)送到波士顿,换回2000年的次轮选秀权,由此腾出了300万美元的薪资空间,然后和丹尼斯·罗德曼签下了一份包含众多激励条款在内的3年2500万美元的合同。
根据迈阿密记者的披露。
罗德曼合同内的激励条款最主要的有四条。
1、罗德曼赛季出场少于30场比赛,只能拿到15%的薪水。
2、罗德曼赛季至少出场50场,才能拿到60%的薪水。
3、罗德曼赛季至少出场65场比赛,才能拿到95%的薪水。
4、罗德曼至少打满75场比赛,才能拿到合同约定的100%薪水。
而且,这份合同的第三年还带有球队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