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冲下意识地又拿出一支烟,正想点燃,就被霍城阻止了:“不要在这里抽。”
向冲的动作顿了一下,先抬眸看了看他,然后视线才移到他身旁的沈绾盈身上:“你介意?”
沈绾盈笑笑道:“有一点儿。”
向冲把烟放到桌子上,看着对面的霍城:“你倒是挺会为女朋友着想啊。”
霍城没有说话,向冲把玩着手里的烟盒,状若无意地问他:“你知道你妈妈最爱抽什么牌子的烟吗?”
霍城的眸色一沉,看着他道:“我妈妈不抽烟。”
向冲哼笑了一声,嗓音里带着些讽刺:“你妈妈最喜欢抽雾夕的女士烟,粉红色那种。”他说着,把霍城放在桌上的那个打火机拿起来,慢慢摩挲着机身上的雏菊印花:“当年我就是用这个打火机,帮你妈妈点燃了手里的烟。”
那是向冲24岁的事了,他当时正在清南巷一个酒吧当驻唱,勉强维持着生计。
他从小成绩就不好,高中毕业后就一个人来了a市打工赚钱。因为年龄太小,也被人骗过,最困难的时候,他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好几个晚上。
后来他在酒吧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他是想正经当服务员的,但总有女客人想泡他。后来酒吧来了一个阔太太,一定要包养他,说实话,给他开出的条件还有那么点诱人。
但向冲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非常生气地拒绝了阔太太。
第二天,阔太太把酒吧买了下来,做的一件事就是开除向冲。
向冲去找她理论时,她还对他动手动脚,说只要他愿意跟着她,他想要什么都买给他。
向冲当时只说了四个字,去你妈的。
离开酒吧后,他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清南巷,只不过这次是被酒吧老板看中,让他在酒吧里当驻唱。
向冲压根就不会唱歌,他连五线谱都认不全,但老板丝毫不介意,就让他站上去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