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着急,想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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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厢应寻照常在日落时分来取陆徜批复的文书。
“十七年前的人口拐卖案?她为何要查?”所有的文书都已经批复完交给应寻,该办的事也已口述完毕,陆徜最后才问起一件事来。
应寻看到他手掌下压着自己递交的申请文书。
是明舒拜托他查阅的旧案。
“有位姓柳的娘子找陆娘子查自己的身世,涉及到了十七年前的这桩拐卖案,她怀疑柳娘子是其中一个被拐的孩子,所以想翻查旧案……”应寻便将明舒所言转告陆徜。
“她为何不亲自来找我?”陆徜蹙眉——这怎么还需要找不相干的人?
“可能……是和大人闹别扭了吧。”应寻挑眉——你们兄妹的事,他哪知道?
陆徜便没再问,只在心里细算算时间,应该是她刚得知自己不是他亲妹妹的时候发生的事。
“那就把卷宗调出来看看吧。”陆徜边说边在应寻的文书上题了批复。
也罢,只是桩调查身世的普通案子,料来没有风险,就让她去查一查吧,也省得她因为近日之事胡思乱想。
虽然如此想,陆徜还是叮嘱道:“查归查,你也盯着些。”
应寻接过文书,抱拳领命,及至出了门方突然回神。
明舒要查,是私事;陆徜开口,是公事。
那到底是公事还是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