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亦厌恶凡人,来此界数年,多数时间都躲在房内修行。踏入人间的次数屈指可数。
每每经过,那也是高高飞在天上,这还是第一次挤到人群里。
街市上人声鼎沸,小贩的贩卖声、客人的讨价还价声、母亲打孩子的哭闹声、掌柜的斥责店小二的骂声混在在一起,听的人心头没来由的添了三分恼火。
英启想纵马飞驰而过,又害怕马蹄踩到行人。
不杀凡人,穆桢说的。
现今只希望这条街路安生一些,让她快些穿行便好。
熟料,天不遂人愿。
穆桢将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委实太过惹人注目了些。
世人对于美人总带着三分欣赏,七分探寻。尤其她乃是仙人,凡人之美无可匹敌。是故经过街道之时,接受了整整一街人的注目。
穆桢似乎很是自得其乐,但与英启而言,犹如芒刺在背,让她在马背上坐立不安。
她喜欢别人恭敬的匍匐在地不敢看自己,而不是招摇过市,让所有人带着别有心思的眼光打量她。
终于,英启没忍住,“我们还是下马吧。骑马过街本就招摇,更别说你还把自己打扮成这个鬼样子!”
穆桢没好气道,“什么叫做鬼样子?明明美得很!”
英启无奈中带了几分焦急与不满,“你说你明明是一个神仙,天天被人参拜还不够吗?走到大街上,还要这么扎眼!你看的是什么话本子?哪个话本子里的侠义之士是如此招摇过市的?!”
穆桢理直气壮道,“自然是我心中遐想的侠义之士本该有的样子。畏畏缩缩的不成体统,人活着,本就该如此张扬。要是泯然众人,岂不是显得我和他们一般无二?他们也配和我混作一伍?”
果不其然,穆桢的招摇终究还是惹来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