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小本本后布鲁斯向哥谭伸出手。
“一起?”
“当然。”
他们从哥谭市开车去纽约。
民众可以乘坐巴士转移,杰森则直接开摩托飙过去,因为在哥谭市布鲁斯给了他面子,现在他这张脸也变得值钱了起来,不需要任何费用和嘴皮就从通道进入。
大部分纯粹的“好人”都不会来地下酒吧,加上顾虑到秩序问题,本来过来的超英就不多,这下彻底变成地下世界的狂欢场。
看台上打了招呼就离开的斯塔克就知道了。
开地下场是为了吸金,斯塔克自己也没有多喜欢这里。
杰森就笑着喝酒。
管他呢,反正他很喜欢。
激烈的液体刺激了喉咙和食道,他侧头,和哥谭对上了视线。
……
杰森差点一口酒喷哥谭脸上。
哥谭换了一身非常具有侵略气息的装扮,特别是当哥谭靠在那里抿酒的时候。
长款黑色风衣,仅凭腰际的暗金色链子维持着,长发简单在三分之一处束缚,拢在一侧的肩头,尾端自然垂落在腰侧。风衣里头是暗血色深v蝙蝠状衣领的紧身衣,除此之外一身暗黑,收腿皮裤和高跟长靴,还有枪术带?
杰森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又看了看哥谭的位置,还真的差不多,不过哥谭那个是黑皮,他这个是普通的深棕色。
他不知道该不该提醒哥谭,这玩意弄成黑色真的很像某种情趣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