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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现在说不好算计自己的到底是布鲁斯还是伦敦, 或者二者兼有?

伦敦指了指不远处的小洞口。

两层,一层4个, 二层3个。

现在的选择无非两个,要么他们分开行动, 但是哥谭听不懂这些嘎多恩的语言, 很容易引起误会, 又或者两城一起行动,就行效率低了一点。

“你会说它们的语言?”哥谭想起另一个事。

大都会能说能听懂, 那是因为这些生物在他的领土中生活奉献过, 而伦敦只是读取对方记忆的时候顺带看了看, 真的会吗?

“能听懂,回复几个单词还是能做到的。”

这就约等于几乎不会了, 和传说中的哑巴英语没有什么区别,别人说话快一点,可能都是一堆天音飘过。

哥谭鄙视的看着伦敦,虽然不知道他打算做什么,却不妨碍哥谭嫌弃他。

“一起走吧。”掸了掸裙摆上的灰尘,哥谭率先选了一处洞口。

他的裙摆已经被他扯掉了,包括里衬和蕾丝边,现在从前面看只是短裙,身高不够的都能直接看到位于绝对领域处的吊带,后面垂下两条长摆,这是在撕扯中,因为衣服的扎线分布而留下的,像垂着两条大尾巴,杜丹开在了后腰正中间,刚好封住了两条“尾巴”的尾端,感觉它们就像是从哥谭身上长出来的一样。

腰封扎紧了,蓬蓬袖也扯掉变成了宽吊带,艳丽的血色口红,一身华丽装扮现在只剩下最为骨骼的一部分,反而有种异常的压迫感,此时的哥谭就像是个无恶不作的女强盗,劫财劫色的那种。

尤其是后面跟着伦敦这种一看就是贵族少爷装扮的家伙,画面简直美的不可收拾。

如果这是走在人类的大街上,搞不好会有人报警的那种“美”。

伦敦已经在忍笑了。

“如果让我挽住你的手腕,事情会变得容易很多。”

“不行。”哥谭果断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