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年代让人心怀感激,城市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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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蝙蝠家一群人和哥谭一起辛辛苦苦努力孵化阿卡姆的时候,隔壁的超人却开始了天天投喂大都会的活动。
顺便一提,大都会最爱吃的甜食是苹果派。
自从接触到超人,大都会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天天跟超人在星球日报顶上约会不说,还不断地试图向哥谭推销超人。
哥谭没接那些叽叽喳喳的呼唤,惹急了的大都会干脆亲自跑到了哥谭。
在其他城市眼中哥谭是个非常小气的城市,除了纽约和大都会,谁都不能轻易进出哥谭的地界,而这两个城也并非时时能够通行。
大都会只能在白日的时候进入,纽约更是经常无缘无故的就被卡在外头。
对于总是不变的城市来说,今天下雨明天晴的哥谭,可以说是非常莫名其妙了。
这天哥谭穿的是最普通的衬衫和收腿西装裤,外套是不存在的,更别说领带了,衣领处的纽扣解开了大半,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他的嘴角抿着若有若无的笑容,低头看着不断摇晃着自己衬衫袖子的小男孩。
“他砸了韦恩大厦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了。”
“嗷,我们谈过了,他不会再砸大楼了啦。”
大都会非常的偏袒超人,一句坏话都不让说的那种,于是哥谭撸了两把大都会的软毛,将他的脑袋埋到了自己的怀里。
嗯。
暖呼呼的真的很舒服。
于是整个哥谭市都阴转晴了。
随后又瞬间晴转多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