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和的晨光自窗外洒落,在她纤细瘦长的身影周围,打出一片柔光。他微微眯起眼睛,心想他会永远记住这一幕。
“我……记得这颗钻石。”简灵静默良久开口,声音里打着颤。
这两年她接的广告代言多了,频繁接触全球时尚资讯。她记得她在某本杂志的珠宝专栏,见过这颗粉钻的介绍。
她拿出手机,凭借印象去搜索那本杂志,一路翻到粉钻的介绍。
将近9克拉的粉钻,在世间独一无二。在拍卖会上,它以4880万人民币的价格成交,成为私人藏品。
她瞳孔震颤,脑海有片刻的空白。过了许久,她才转头去看瞿绛河,脸上的表情依然是茫然的。
“一次取材途中,去了一场拍卖会,碰巧看到这枚钻石。觉得好看,就买了。”他说得轻描淡写。
“你那时……有那么多钱?”简灵诧异。她听朱晓喆说,瞿绛河只身前往美国时都没带什么钱在身上,吃饭都成问题。
瞿绛河看着简灵,徐徐弯起一双狐狸眼。
“我卖了薇罗拉。”她听他笑着说话。
简灵不可置信地后退了一步。
他竟然,卖了他最喜爱的那把提琴。
难怪她没在别墅展柜里看到。
瞿绛河咬着烟,静静地看着一脸诧异的简灵。
离开维也纳时他是生气的。但气过后他想,他回国后,要把她哄回来。
她是第一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她不爱他,那他就想办法让她安心待在他身边。
花多少钱哄都没关系。反正对他来说,钱没什么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