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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少年是要送她回府的,但他临时收到密信离开了,还好,她记住了他的名字。

沈彻。

林梦秋从前世的记忆中回过神来,那凶兽已经到了眼前,通体漆黑红眼尖牙,好似下一秒就能将她撕碎。

“小狗狗?”

林梦秋试探的喊了一声,她觉得这狗有点眼熟。

但她又不太确定,几年前捡到它的时候,明明还是掌心小小一团的小奶狗,怎么转眼间就成了这幅模样。

她屏住了呼吸,看着那凶兽在她面前停下脚步,将它那巨大无比的黑脑袋往前一凑,就在她吓得要闭眼等待它的血盆大口时。

林梦秋感觉到了毛茸茸柔软的触感,低头看去,八两的大脑袋正在她腿上轻轻蹭。

边蹭边发出一声声似泣似诉的嗷呜声,不像是嘶吼,反倒像是在撒娇。

林梦秋的眼眶瞬间就红了,呜呜呜,岁月果然是把杀狗刀,她捡的小奶狗长大了,而且丑的让她不敢认。

屏风后的沈彻忍不住的拧眉,他怎么没发现,这狗东西,不仅贪吃还好色?

沈彻看着椅子上的女子,分明端着贤淑的架子,眉眼间却透着盈盈的喜悦,他怎么才发现她的眼底有颗泪痣,笑起来时明媚又妖娆。

“阿四,你确定当年救八两时,那个小姑娘姓宋?”

“奴才确定,那辆马车便是苏城宋家的,后来来领尸首的也是宋家。”

“派人去趟苏城,查查那人如今身在何处。”

“是。”

作者有话要说:  沈彻:好色贪吃的狗东西,离我媳妇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