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珑曦不知该说什么,对于一个阴灵来说,他的行为似乎不太值得鼓励。

“这几千年来,我一直想要从这匕首中逃跑,我想回到地府去。然而,我被囚禁的时间太长,身上已经没了阴气,即便我到了地府的大门,门前的阴差也不肯放我过去。”

“所以……”

“你是龙族的人,是神灵的后裔,若我能吃了神灵的魂魄,就可修为大增。”他语气微微有了一个起伏,“到那时候,十殿冥王再不能够治辖住我,我便可在地府种呼风唤雨。”

有人惦记她的骨头,有人惦记她的血,这又来了个惦记她魂魄的了——她怕不是堪比山中板蓝根,包治百病,浑身是宝。

她被人叫了半辈子的废物,此刻是不是应该觉得骄傲?

“这位兄台,我凭什么要被你吃?”她语气尽量和善,“你以为你长得美?”

对方听了这话,似是有些失望。

“姑娘若是肯将魂魄给我,我就可以实现姑娘的任何愿望——我能让姑娘你心想事成,姑娘要什么,我就能给你什么。直到姑娘寿终正寝的那天,我才会收走姑娘的魂魄。”

有这等好事?珑曦琢磨着这话,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我的魂魄被你吃掉后,会怎么样?”

“被我吃掉,你自然就烟消云散了,再无投胎转世的机会。”

“也就是说,我以后再也当不成人了?”去他的吧,这代价也太大了。她还想死后到地府跟阎王爷喝茶拜个把子呢,地府里的食物,她还没尝过。

“姑娘别急着拒绝,来日方长。”他仿佛很有自信,“我给姑娘一些时间考虑,若是你想通了,就用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掌,我自当从匕首中现身,为姑娘你效劳。”

说完,他如蒸发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珑曦惊愕时,却听见窗外的鸟聒噪的叫了几声。她睁开眼睛,发现窗外天光大亮,自己仍旧睡在那张床上。

是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