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初晓鼓掌,乐器里的九成都会,不愧是音乐天才。
沈之夏性格嚣张不讨喜,自带招黑体质,能火这么久,全靠实力撑着。
白初晓对童见说,“歌曲你一个人唱。”
“你们呢?”
“我们给你伴奏。”
沈之夏很快懂了白初晓的意思,“乐队的形式?”
白初晓打了一个响指,“没错,我吉他手,你架子鼓没问题吧?”
沈之夏:“没问题。”
童见是主唱,两人给她伴奏,即能助阵,又让童见的个人实力体现出来,足以服众。
童见扬起笑容,“好。”
练习室没有架子鼓和吉他,白初晓提议去她公寓。
“去我的私人别墅。”沈之夏道。
半小时后。
她们来到沈之夏的私人别墅。
里面有一间房被改造,有类似酒吧的那种舞台,上面立着麦克风,周围各种乐器都有,舞台上还有灯光,气氛很足。
站在上面时,像在开演奏会。
白初晓一眼就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