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页

白初晓鼓掌,乐器里的九成都会,不愧是音乐天才。

沈之夏性格嚣张不讨喜,自带招黑体质,能火这么久,全靠实力撑着。

白初晓对童见说,“歌曲你一个人唱。”

“你们呢?”

“我们给你伴奏。”

沈之夏很快懂了白初晓的意思,“乐队的形式?”

白初晓打了一个响指,“没错,我吉他手,你架子鼓没问题吧?”

沈之夏:“没问题。”

童见是主唱,两人给她伴奏,即能助阵,又让童见的个人实力体现出来,足以服众。

童见扬起笑容,“好。”

练习室没有架子鼓和吉他,白初晓提议去她公寓。

“去我的私人别墅。”沈之夏道。

半小时后。

她们来到沈之夏的私人别墅。

里面有一间房被改造,有类似酒吧的那种舞台,上面立着麦克风,周围各种乐器都有,舞台上还有灯光,气氛很足。

站在上面时,像在开演奏会。

白初晓一眼就喜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