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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兴趣爱好挺多的,写毛笔字也包含在内,但是这个,是跟棠溪学的。

棠溪外公是有名的书法家,她很小就练书法,字写得特别漂亮,两人住在一起的时候,有种异样的互补契合。

程书觅喜欢的她感兴趣,反过来也是。

棠溪一手泡茶的功夫就是跟他学的。

宣纸上零星点点,经书被搁在一旁,程书觅低眉执笔,周围一片寂静。

抄经是在国外那几年养成的习惯,坚持下来以后,总会空出时间去写一写。

棠溪推门而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画面。

日光照拂下,青年专心致志,运着笔,抄着经,身旁沉香袅袅,他坐在那里,脊背挺直,仪态绝佳,有种超然物外的沉静与淡然。

动的时候是明媚少年,静的时候如桃源居士。

这就是程书觅。

有那么一会后,程书觅才注意到棠溪,他抬眼来看,棠溪脸上划过一抹不自然,答:“刚敲门,你没听见。”

大概写的太专注了。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谢谢招待。”有些客气,又有些随意。

“那我就不送了,注意安全。”

背影消失在眼前。

程书觅松了下眉头,唇角扬起好看的弧度,他略微抬手,从面颊处划过。

“美男计好像真的有用。”

棠溪多喜欢这张脸他是知道的。

以前她就爱看着他,很久很久,然后感叹一句:“你怎么能长的这么好看啊?”

她说,他不靠任何东西,就这一张脸,就能让无数人为他神魂颠倒了。

她就是那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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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依旧很忙碌,棠溪处理着经纪部大大小小的事情,经常要出去跟那些投资方导演吃饭,跟媒体搞好关系,除此之外,盛唐年会将至,又是好一顿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