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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竟无言以对,气的埋头干活发泄。

独孤默忍笑,上前要帮他:“我也来洗吧?”被金不语扯着腰带提了起来:“你又不会做,添什么乱?一边乖乖坐着,一会烤肉给你吃。”

李恪越想越不平衡:“阿默为何不用做?”

金不语提着只野鸡子蹲下处理,头也不抬理所当然道:“他的那一份我做就好了。”

邓利云等人排排开在溪边各提了猎物收拾,以往出来打猎都是世子负责打猎物他们负责清理,若是袖着手等下人做要被世子踹到溪里骂的,渐渐也都练出来了。众人与世子跟李恪隔的有些远,边处理猎物边互相嘀咕:“世子与这位京里来的李公子不对付吧?”

“你们也瞧出来了?”

“难道世子去京里受气了?”不然世子何至于要特意整他?

他们与世子厮混的极熟,对她的脾气也了解一二,一猜便猜到了点子上。

李恪平生头一回受此大辱,但也发现离开了京城那个是非窝,在金不语跟她的这帮兄弟们中间,剥去了皇子尊贵闪耀的外衣,他在很多方面都比不上金不语。箭术与骑术已经是公认的手下败将,等到发现肉架起来烤在火上,大家各自坐在一处聊天,唯有金不语扎起袍脚挽袖站在火前烤肉,下巴都要惊掉了:“他、他、他烤?”

独孤默对这种事情早习以为常,面上还显出一种怀念的神色:“当初世子重伤,带着我从北狄逃回来的时候,沿途都是她在烤肉,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烤肉。”他的目光好像粘在烤肉的世子身上,带着说不出的骄傲:“有时候我不免要想,世子应该是那种无论丢到多恶劣的环境里去,都能笑着活下去的人吧。”

她是他见过的最独特的女子,有着强大的神经与乐观的性格,将他从小在京里读过的那些伤春悲秋的小情绪全都一扫而空。

李恪直觉不对:“你这个眼神有古怪。”他说不出怪在哪儿,但总觉得不大对头。

不过很快烤肉浓浓的香味散开,李恪的唾液自动分泌,渐渐失去了思考能力。世子的烤肉鲜香美味,特别是当第一只金黄喷香的兔腿递到他面前,李恪在咬了一口之后,决定原谅金不语所有的不敬与冒失,甚至下次还可以考虑跟她一起出来打猎——至少他学会了剥兔子。

邓利云等人为着世子打抱不平,当晚便拖着李恪去了如意馆,挨个敬他酒,又叫了馆里最媚的女娘来侍候他。

李恪双拳难敌四手,当晚便被灌的醉醺醺的,总算独孤默还记挂着他,生拖活拖没将他留在馆里过夜,将他给弄回了侯府。

次日天色刚亮,他便被金不语这泼皮派人从床上拖了起来,灌了一碗酸的冲鼻的醒酒汤,一路拉进了幽州大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