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不语是个五音不全的,更兼着前生后世没学过一件乐器,她对音乐的唯一要求就是好听。
琴音才起,她便傻住了。
独孤默年已十七,少年郎如玉如松,气度卓然,端茶倒水时也算接地气,但把澄心澄意拉过来一比,两小厮立刻便被比到了泥地里,让他服侍人总有种贵公子纡尊降贵的感觉,当他修长的手指端着茶水递过来,总让金不语不由自主便想象他殿前答卷的状元风采,心下暗暗惋惜。
他刚来之时,还有着少年人初尝重挫的愤懑沉郁,也不知是幽州的风沙太过粗砺还是现实太过残酷,经过大半年的磨练,他竟然更为内敛沉稳。而他盘膝坐下,面容肃穆端庄,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第一根琴弦,整个人如同谪仙降世,金不语心神俱被牵引,眼珠子都粘到了他身上,再也撕不下来。
她现在终于能理解校园时代长的好会弹钢琴的男生让女同学尖叫的原因了,如果不是多年教养使然,她其实也很想捧着脸发花痴尖叫。
音乐果然能改变一个人的气质。
尤其在独孤默这里,简直就是巨变。
前一刻钟他明明还是尽职尽责的贴身小厮,嘘寒问暖端茶倒水,她还觉得挺亲和,虽然有种贵公子式的亲和。下一刻他便头顶音乐的光环让她双目发光直犯发痴,只差流口水了。
独孤默一曲终了,余音袅袅,好半日室内无人说话,他许久未弹只觉得手生不少,还略有些不好意思:“弹的不好,让世子见笑了!”
向来口齿伶俐的金不语神魂不知去了哪里,好半天才讷讷问:“阿默,你以前……有没有在别的女子面前弹过琴?”
独孤默回想自己枯燥的京中生活,可能是早慧的缘故,时常来往相交的都是比他年长之人,至于跟同龄男女一起郊游宴饮聚会取乐这种事情,还从来没有过。
“不曾。”
母亲曾经笑言他太过孤僻,除了容貌才气让同龄不知内情的小女娘们惦记之外,真要相处起来恐怕会嫌弃他太过沉闷。
“你若是娶个新妇回来,不过三天新妇不是被你闷死,便是哭着闹着要回娘家。”
他当时年纪小,还未曾考虑过终身大事,颇不认同母亲的言论:“我若娶妻,必是喜读书弹琴善诗文的大家闺秀,闲时红袖添香举案齐眉,忙时替我打理后院周全人情礼仪,怎就要闷死了呢?”
那时候,世上女子在他眼中大抵分为两种,一种是骄纵跋扈不堪理论的;另外一种是娴雅明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