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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就能每天看到他照顾他,我也确实这样做了。但我好像没有当年那种开心了。

我没有爱上别人,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第三者。我不想承认,但我知道我可能是真的不爱他了。我在尽量掩饰这个问题,但他应该也有点察觉了。

有时候他会忽然从饭碗里抬起头,问我:“你还记得你当初追我时对我说的话吗?”

每次我都会赶紧给他加一筷子菜,说:“当然了,当然记得。”

我记得,所以我从来没和他分手过。

做好饭,我推开卧室的门去叫媳妇儿起床。

我不在的时候他睡觉总会缩成一个团,被子全抱怀里,人在外边儿晾着。冬天还好,有暖气冻不着,夏天他喜欢开空调,经常吹着凉,拉稀跑肚的。说了又不听,不让开又生气,只能藿香正气水儿家中常备着,或者出门前偷摸地给空调定个时,总之就是操不完的心。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他还没醒,半张脸埋在被子里看起来特乖,特白净。丫就睡着了的时候有点儿人样。

我一条腿跪在床上连人带被子地抱了抱,亲了口他的脑门儿小声说:“宝贝儿起床吃饭了。”

他起床气大,这是我反复实践后研究出来的一种他比较接受的叫醒方法。

他闭着眼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又吃饭……”然后极度不爽地踹了下被子,正好踹我肋骨上。

其实没多疼,但那一下我差点觉得我要撑不下去了。

以前他这种起床气在我眼里都特可爱。我乐意抱着他一遍一遍地哄他下来吃饭,佛山无影脚把肋骨全踢断我都觉得打是亲骂是爱。

只是哄了八年了,我也不知道我这算不算腻歪了。

“那就再睡会儿吧。”今天我没再哄他,帮他把踢乱的被子重新盖好,起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