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匹马是顾朝出门时骑的那匹,被顾朝用灵力伺候了一次,已经有些灵气了。
顾朝说话,它大致能够明白一些。
宁素看着妻主的动作,又去看果然真的还在往前走的马儿,一双杏眼里对顾朝的崇敬更深了。
还没等他看够,便有一个金光色的东西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待他仔细去看,发现竟然是一根小儿手臂粗的金条。
“妻~妻主?”小夫侍惊得舌头都打结了。
然后就听到顾朝笑道:“为妻家底儿厚,养得起夫郎,所以,夫郎不用担心,镯子坏了为妻给你换新的。”
宁素张着小嘴,愣愣的看着妻主,妻主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好威武。
也正是因为如此暴发户般的顾朝,她在小夫侍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果然,财大气粗的女人,让男人更有安全感。
顾朝放开小夫侍的手,在他呆愣的小脸儿上捏了捏,真是个小呆子。
“要是夫郎觉得玉镯子容易磕着,不好,为妻给夫郎做一个金镯子好不好?”
宁素下意识的点头,他觉得金的不怕被磕,磕着也不会坏。
不是说了吗,真金不怕火炼。
火都不怕,还怕磕吗?
点了头之后,他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又赶紧摇头。
“奴不要了,太贵重了。”
“傻夫郎,你是不是又忘了,你才是为妻最贵重的,其他的都比不了。”
说着,顾朝一边将手里的金条捏成长条形,一边问他,“夫郎想要个那种花样的?”
宁素顺着妻主的手看去,又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