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歌:“多谢先生护送我到边疆,”
高手:“气死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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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歌到边疆之后,起初并不能服众,毕竟她年纪太小了,比有的老将军孙子都比她大。不过闻家在边疆的声望很高,碍着这个并没有太过为难闻歌。
闻歌不管别的,三下五除二撸起袖子开始整顿这三十万大军,总之最后成功的用个人魅力征服大众,把这三十万大军收入囊中。
一晃眼三年过去,闻歌把家人从京城接到边疆一起来住。此时边疆在她的带头治理下兵强马壮,周边城镇和部落也相应的发展起来。
一晃眼又两年过去,李常乐千里迢迢来看她了。
“闻歌!我考中贡士了!明年我再下场秋闱,哼哼到时候本世子准拿个状元回来。”
昔年的小伙伴们长大了,也出息了,李常乐如今十八岁,清新俊逸,品貌非凡,身上风尘仆仆沾染着长途跋涉的风沙,不掩其少年凌云风华。
闻歌笑着揽过好朋友,“来来来,我好好招待我们未来的状元公。”
李常乐高高兴兴的看着身边风采照人的闻歌,他看到闻歌心里火热的很,从灵魂里遏制不住的激动,激动的他都想哭。
几年过去,他比从前更加耀眼,但待自己的情谊丝毫不减。
他从小就认识他,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度过每一天,他们认识太久了,自然到他没有想过两个人有朝一日会分开。
闻歌走后他才知道自己有多难受。
好像生命里缺了一块,他睡不着觉,他难过的偷偷躲起来哭,他好想闻歌。
从那之后他开始发愤图强,努力读书,拼命的上进想追上闻歌的脚步,他的朋友太优秀了,他也要优秀起来,这样他才有底气翻山越岭站到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