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飞回京城,回家稍作休整,下午他直接去了某搏击俱乐部上格斗课。

上辈子的他,曾是个很缺乏运动的人。

他出生在音乐世家,从小只与音乐为伴。当别的男生都在操场上疯跑打球,他在琴房弹钢琴;大学室友相约踢球,他在宿舍弹吉他唱歌。

当时,他认为那帮追着一颗球跑的同性们,蠢爆了。

直到后来入行做男团,运动量巨大又需要肢体协调性的舞蹈就成了他职业道路的阻碍,甚至一度使他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好在他还是坚持下来了。为了不在舞蹈上拖大家的后腿,那几年他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夫。

但也就仅此而已。

其他艺人工作之余常常去健身,而他唯一的健身项目就是工作,多的一下也不带动的。

他习惯静止,不喜欢运动。秉性如此,他又天生不易胖,没必要逼自己健身。

——直到凉凉的前一天,他都是这样认为的。

死过一次之后,他再也不敢这样想了。被人三两下撂倒在地上,打无还手之力,那种绝境他不想体验第二次。

所以重生后他做的第一个改变,就是健身、学习格斗技巧。

进入训练室,他的私人教练正坐在门口的板凳上看手机,外放音孔里飘出清晰的人声。

简晨枫脱掉外套,低头,教练的屏幕恰在他的视野之内。

——一男一女坐在镜头前有说有笑,他们面前桌案上,摆满了外壳相似的各色口红。

“727这个色号我很期待,看网上的试色图都好漂漂。”

女生拈起一支口红,膏体旋转出来一截,靠近镜头对焦。

“你们看,膏体偏红棕。就很暖暖,适合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