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边无语着,我一边抢过了女仆手里的粉红色捧花,紧紧地抱在了怀里,笑得甜甜蜜蜜,宛如深陷热恋中的女人。
“托您的福,我才能嫁给一心一意爱我的公爵大人,找到了人生的第二个春天。真的,如果不是您的话,想必公爵大人一定不能这般快地立下决心,排除万难地迎娶我。”
我没有去看帕什对我的感恩是何反应、是何表情,只自顾自地给他投毒、找不痛快。
我一脸着急,假惺惺地为他担心:“您不该停留在这里。您现在应该马上去的地方该是大广场,去那里参加骑士团团长的就职典礼。皇长子殿下等您要等急了,您还不快点赶过去吗?”
换了一口气,我甜美地笑着,嘴里吐出的话语却俨然如老巫婆的诅咒:“再晚一步的话,说不定您就要当一辈子的副官大人了呢。”
对于贪恋权势的帕什来说,诅咒他一辈子只能在骑士团里任职副官,而永远无法触及顶端的团长之位,大概是最恶毒的诅咒了。
他应该很生气,又着急。
经过我善意的提醒后,肯定回想起了自己在竞争梦寐以求的团长之位时,付出了多少的努力,又是如何的不择手段,倾尽一切的。
帕什应该立刻拉紧缰绳,驾马而去,赶去已因他的缺席而被拖延的就职典礼,站在他朝思暮想的权利之巅。
——我是如此认为的。
可当我说完,他随之的举措,突然让我怀疑起自己是不是并不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放下了驱马的缰绳,下了马,似因我不肯过去,只好主动朝我走来。
他昂首阔步来到了我的跟前。
出于要参加庄严的仪式,帕什今日也穿了一套正装,英姿焕发,气宇不凡,仿佛那个私底下、总在我面前没脸没皮的臭男人、死无赖压根只是幻觉,眼前直率又勇敢的骑士大人才是真正的他。
而当他和穿了婚纱的我站在了一块的时候,像是我们两个要去结婚似的。
我觉得这一幕有点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