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点羡慕。

如果不是生死关头,又或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我想我绝对不会亲自动手伤害别人。

我不仅怕鬼,还怕见血,更怕见到血淋淋的伤口。

因为每当看到它们时,总有一幕恐怖的画面会突破记忆的封锁,如同野兽一样冲入我的脑海,粗鲁地占据了我的情绪、思绪。

我看到我的脚边全是被肢解的尸块。

是人类的尸块。

从尸块上流下的血把棕色的泥土染成了红黑色,把干净的小水池染成了红黑色,把我眼前的视界也染成了红黑色。

而红黑色的世界里,只有被我握在手中、还滴落着鲜血的柴刀是亮的,还反射出森森的冷光。

……

在我和蒙利查若无其事地聊天之际,朗德姆的意志力到达了极限。

最后一管吐真剂扎入他的血管后,话就跟竹筒倒豆子一样全部滚了出来。无论我问什么问题,他皆言无不尽。

他说,他负责替死去的管家和劳莱伯爵去交易奴佛卡,可由于对方的警惕,他至今尚未得知卖家的真身。

他说,之所以在劳莱伯爵葬礼时闯入主楼,是受到了胁迫,如果不照着做、在不被怀疑的情况下让我发现神之福音会邀请函的话,他会被杀死。

他说,他确确实实爱恋着曼雅,却知道两人是云泥之别,自己绝不可能配得上她,只想隐瞒爱意,一辈子默默守护她。

连肖想我家守护天使的事情都说出来了,从表面上来看,他是真的全盘托出了,但礼节上,还是得最后再试一试他——毕竟有用的信息可一个都没听到,我可不想无功而返。

利用不算太短的沉默给心理防线早已崩塌的朗德姆继续施加压迫感,我不苟言笑着,让人看不出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