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假如曼雅愿意担上代言人的名头、为香施纪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能在大量节省广告支出的同时,也能收获不菲的宣传效果。毕竟曼雅不仅在贵族社交圈中的名声、口碑皆佳, 在平民小姐中也有不浅的人气。
不过, 由于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守护天使, 比起商业价值的考量, 她的意愿成了我不得不考虑的事情。我到底也挺在乎她的感受的。
唉。
果然在作为一名好母亲时,很难再当一个利益至上的精明商人。
“如果成为代言人的话……我需要做什么吗?”
曼雅没有立刻拒绝我。
这让我看到了希望。可我又不敢把庆幸的情绪表露出来, 以免她生怕我为难而勉强答应。
我拿出了中立的态度:“不需要做太多事。曼雅只需要在社交场合、当有人问起时,说上一些实话。至于宣传方面,员工们会全权负责, 到时候只需要曼雅的画像就足够了,我不会让你公开露面的。”省得一些苍蝇狗屎扑上来玷污了我美丽的蔷薇花。
我右手的食指和拇指拉开一段小小的距离, 莞尔:“只是生活会多了一些些的不同而已。”
曼雅仍有些迟疑。
“我担心我会做不好。”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谁敢说一个不好, 即使是拿菜刀怼着他的额头, 我也要逼他吞回那个‘不’字!
“没有关系, 曼雅可以再考虑一下, 不着急立马听到答复。”
曼雅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然后。
过了十分钟, 她答应了我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