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是愣了一愣,随即立刻感受到一股寒气从脚底窜了上来,活像是见了鬼一样。

一来, 我并未对外声张、甚至是隐瞒了追悼会时有不明人士闯入了主楼;

二来, 倘若费特确实知晓闯入者的真身,他为什么不立刻向我汇报, 而是要等过了足足五六个小时呢?

我想,我得重新审视我的这个表弟了。

想了想, 我问:“是谁?”

“不出意外的话, 是朗德姆。”许是担心我不知道那人是谁, 费特又急急补充道:“他也是一名男侍。”

费特追加的解说是多余的, 毕竟对于费特口中的男仆,我印象颇深。

在我和劳莱伯爵的婚礼晚宴上, 这个名叫朗德姆的仆人向我求助,希望我能以母亲的名义去帮助曼雅——曼雅当时正企图用一把指甲刀刺杀劳莱伯爵。当娇柔的蔷薇花对上可怕的大灰狼,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自那以后, 比起其他人,我对朗德姆总多了几分关注。

我发现他总是在不经意间以足以让我寒颤的眼神凝望曼雅。

读书时期常常利用男人的爱慕之心的我自然不会不明白——那样的眼神, 是倾慕, 是爱恋, 是着迷。

穷得叮当响还敢肖想我漂亮的宝贝女儿?

可拉倒吧!

至那以后, 我便让伊莲恩小心观察起朗德姆。

噢, 当然不是为了把他赶出去。

我想, 爱情这种能够让人情愿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存在, 是最好被利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