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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他,还是那个鲜衣怒马少年郎。

而她却已经皱纹遍布,垂垂老矣。

“祖母,那个叔叔长得可真好看,念儿长大之后能不能嫁给他呀?”

老夫人一顿,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被人泼了一盆凉水,她看着格外稚嫩的孙女,咬牙切齿道。

“他就是个混蛋。”

“那祖母为什么要把混蛋的画像留在房间里呀?”

“……因为这个混蛋。”

是少女时期懵懂的爱恋啊!

年轻时候的顾小王爷是整个京城潮流的风向标,无数少女的恋爱启蒙对象。

人的一生可以迷恋上数位偶像,可第一位总是不一样的。

人年纪大了,最容易回想到从前的一些往事,起了话头,接下来要说的也就容易。

老夫人坐在一旁看着楼下的热闹,有些感慨的开口。

“祖母年轻的时候呀,比现在可好玩多了,那天和隔壁苏奶奶约定好了,一起去爬墙看这位京城第一美男子。

他那时候还不是逍遥王,长得和现在却一模一样,穿着一身格外骚包的红衣,从拐角处走出来呀,微微一笑,就把我给迷住了……”

商念撑着下巴,听着自家祖母讲从前的往事,眼睛亮晶晶的,偶尔崇拜的叫出声来。

看着自家的小丫头也对少年时候的偶像崇拜,老夫人显然有些得意,一气呵成的讲完,补充一句。

“不过他是个混蛋,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念儿你听一听就好。”

“啊?”

商念看着仍然有些兴奋的祖母,只觉得困惑极了。

如果逍遥王是一个混蛋的话,祖母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一个混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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