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喊我温斯年!”温斯年忽然一个右打方向盘猛地急转弯,“这才是你该喊的名字。”
金燕瞬间满脸带着泪:“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会这样绝情。”
“不相信吗?”温斯年呵呵冷笑,继续一路快行,恨不得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展展身边。
他侧目看了一眼金燕,然后一字一句地道:“你爸不是说要把展展带去蒙特利尔做他的接班大毒枭?那我就把你卖到蒙特利尔做鸡得了。”
金燕眼睛睁大,根本不敢相信这种粗鄙的话会是温斯年这样的人说出来的。
她根本不知道温斯年会有一天对她说让她去做的话。
曾经的温斯年会在深夜里面给她留一盏灯,不管她喝得有多醉,她都可以靠在他的身上,享受他用热毛巾给她卸妆。
曾经的温斯年是她在外面男人受了气之后,在家里歇斯底里发脾气的时候,纵使会对他动手他都闷声不吭的男人。
曾经的温斯年会许久不对她说话,可是但凡说话的语气都会温糯和气。
“就当为了展展,你在外面怎么玩我都不管,回来的时候消停片刻行不行。”
这是曾经的温斯年对她说的最多的话,可是那个时候她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她见到温斯年的第一眼就没法从他的身上移开了,这个男人的英俊气质是让人沉沦不可自拔。
她的占有欲立刻被激发了,无所不用其极,她很快拥有了在泥泞中摸黑行走的男人的心。
他的心其实不难要,只需要放在手里面捂一捂就好。
因为他长长久久在黑夜中独行,从来没有人对他笑一下,对他说:“温斯年,我喜欢你,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然而到手了之后,她一颗心哪能老老实实地拴在温斯年的身上,她是谁是帝都四大家的金家独女,她眼里面的是一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