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初的温斯年信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纯纯的像个小公主似的姑娘。她强烈而热情地追逐着他,她低着头抹眼泪的样子,她艳美娇柔地低声哄着他说:“斯年,娶我吧。”

他默声不语,她连着拽着他的衣角嚷求:“你不娶我,我爸会把我嫁给那些糟老头子联姻的。”

“不会地,金家手眼通天,还不至于到把闺女……”

“至于的……”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手已经按在了他的喉结上。她用了点力度,他有点痛。

那天他咬死没答应,心也乱得很。

一夜未过去,他收到她求救的电话,赶到地点之后及时救下了她。

那一天的金燕是胜利者,她动了动手指便果真降服了一个男人孤傲的心。

他捧着至死从一的心而来,哪怕之后的相处中,他一步步发现当初在一起的诡计,哪怕日后他一点点发现公主不是公主,是披着艳纱的曼陀罗。

她会极了调情的小手段,冷艳动人却偏偏没有心。

温斯年闭了闭眼睛赶走纷乱的思绪,他开了卧房的灯,有暗黄色的光射了下来,落在手边映出一抹余映。

男性肌肤上的触感完全超出丛笑笑的想象,它坚实紧凑带着妥妥的力量感,这种指腹传来的感受像一束电流刺激了丛笑笑的大脑。

她其实并不是真的在找根本不知道会安置在哪里的开关,她只是得偏过头去,不去看他。

那是温斯年啊,她终究高估了自己。

丛笑笑从来没有触碰过男人的身体,只是内心那股冲动让她疯了一般想尝试,却万万没有想到好奇害死猫。

温斯年有毒啊,温斯年啊,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