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搞性别对立就没意思了
时间已经很晚,余白给王清歌回了条信息,两人约好明天一早到所里再谈这件事。
洗漱之后睡下去,她翻来翻去,久久没有睡意。
“怎么了?”唐宁问。
余白犹豫了一会儿才说出来:“我小时候差一点也遇到这种事。”
“你说。”那边静了静才道,声音沉下去。
“那时候大概十岁吧,”余白仰面躺着回忆,“早上一个人去上学,夏天嘛,就穿个连衣裙。有个男的骑着自行车绕到我前面,让我给他摸一下。我推开他就跑,头也没敢回。不过他应该是没追上来,如果想追的话,我肯定跑不了。”
“后来呢?”唐宁抱着她问。
“吓坏了呗,”余白回答,“明明知道是碰上坏人了,不是自己做错事,但就是没跟家里人说,也不敢告诉老师。”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久远得她差一点就要忘记了。仔细想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哪怕是她这样跟父母关系亲密的孩子,在学校每天出入老师办公室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的班干部,也会因为那种奇怪的羞耻感隐瞒自己险些受到猥亵的事实。
由此看来,强奸罪报案率仅 7,猥亵罪更低得离谱,这种说法一点都不夸张。
“女孩子要平安长大太不容易了。”黑暗中,她叹了一句,忽然又开始好奇,自己身体里那颗正在搏动的小心脏,时刻长大的小躯体,究竟是男还是女。
她这正抒情,唐宁却批评:“你这么想就不对了。”
“怎么不对?”余白推开他,觉得自己刚才那一大段的心理活动全都白搞了,这人居然一点共情都没有。
唐宁却答:“实际上无论性别、年龄、好看难看、强壮或者娇小,都有可能受到性侵害,而且都会留下长时间的心理创伤。就是因为很多人有这样的想法,觉得男孩不会遭受性侵,或者说就算被猥亵了,受到的伤害也没女孩那么大,导致男孩遇到这种事更加容易被漠视,更加不敢说出来。”
“这是你从前想写的那篇论文里的吧?”余白揶揄,《论男性是否能够成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题目她都还记着呢。
唐宁无所谓她翻老账,说:“搞性别对立就没意思了吧?你也是学法律的应该很清楚,如果像我这样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性被人骗走卖掉了,甚至都不算拐卖人口,如果不能证明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有其他暴力行为,连强迫劳动罪都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