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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的佣人也被派到这里,炖了半锅骨头,泡猴菇做汤,再炒几样碧绿小菜,还炸了份黄金虾仁,剥皮儿的。以往我还住在公寓时,最喜它色香味俱全,却总要抱怨皮难剥。那时的叶慎寻嚷嚷着,女人不能惯得太懒,索性也不叫佣人打理,非要我亲力亲为。

但今,见我深陷丧母之痛,常年生动的面孔连笑都仿佛不会了,他却直想,把世界捧来。

想法一出,叶慎寻自己也受到惊吓,欲盖弥彰敲了敲瓷碗,“你做这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难道等我喂你吗?”闻言,我才踌躇着拿起碗筷,一点一点将白饭往嘴里送。

为吸引我注意,他亲自给我舀半碗汤,默了默道:“其实前几日,我见过她。”

毫无疑问,这个她,指的就是齐悦英。

“说什么了?”

我刷地抬起脑袋,手中却小心翼翼捧着碗,生怕一不小心打碎,惹叶地主不高兴,便连最后的遗言也听不见。

“我也不懂她想表达什么,但她应该早做好了打算。只说假如无法顺利出狱,要我带三个字给你。”

长桌前,我强迫自己接受事实,鼓起勇气问,“哪三个字……”

叶慎寻放下筷子,与我四目相对,恍惚间,仿佛是齐悦英的眼神在将我端详。

“每一天。”

这无头无脑的三个字,叶慎寻自然不明白,却令我憋了一万年的眼泪,瞬间决堤。手里的碗还小心捧着,整个人却发泄似地嚎啕大哭,眼泪争相珠子掉到碗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不久前,我去看守所看望齐悦英,曾失控问她。

“妈!”喊得撕心裂肺的一声。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而齐悦英的答案,我现在才等到。

“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