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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不过,盛杉还是拒绝了我。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我能理解,却不死心,遂在望城呆了近一个月,企图说服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相劝。剩余时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你再不交稿,我不给你寄刀片。我自杀,行吗?”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状态,开始闭关。

得知我竟然是个作家,何渊表示,在机场的时候就应该不拉行李走,该拉我,因为他从小作文不及格,特别羡慕那些有文采的孩子。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得了吧,你们这些男人,都看脸的。就算早知道我是作家,也不会拉我走。”

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柔比丝绸。

在望城,何渊算个小子弟,出生不错,性格也特别外向,爱开玩笑。某天,我们聚集在天台烧烤,刘大壮这朵奇葩,自己语文也时常不及格,反去嘲笑何渊,被我揭老底儿。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也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刘大壮操起一串鸡翅就要与我决斗,何渊则将烤好的牛肉放进盛杉的盘子里,笑,“哦?那我还可以,起码我高中时有篇作文,还得到了区长的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