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么?”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嘶……”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觉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