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香港回归没多久,港剧大行其道,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每当好人受到冤枉,天空总会突降雷雨。好人就淋着雨,眼睛鼻子和头发都纠缠到一起,大声对着主角喊:“阿sir!我没有杀人!”
这么简单,我总不会再错吧?于是我演好人,刘大壮演主角。无奈我空有捧他成奥斯卡的心,刘大壮却没演技。在我被他气得几乎要吼“那一毛三分钱你别想再要!”的时刻,一直巍然不动的他竟主动站了起来。
“我试试?”
这下换我崩溃。
早知道,我就安排尔康追紫薇那出戏了,演什么警匪啊!
聪明的孩子果然做什么都游刃有余。戏中,年纪尚小的他已学会如何沉下面色,用借来的玩具枪指着我的头顶,好像我真是杀他全家的凶手,目光穿心掠肺,令刘大壮等人佩服不已,当即弃我从他,被他耳提面命。对此,我不知该开心还是伤心。
开心的是,他再也不会受到欺负。
伤心的是,他不再需要我的保护。
祥和里地处近郊,每到夏天,前门外不远处的油菜花开,吸引游人。后山坡的大片秦椒露出成熟的颜色,吸引我。
我的味觉天生更怪异一些,旁人大多无法忍受秦椒入口的麻意,于我却是畅快。每当秦椒熟透,我总偷偷溜到后山,摘一把鲜香微醺的椒籽握在手里当零食。那一年,我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刘大壮和他。
转移阵营的刘大壮,无论对错,开始唯他马首是瞻。甚至还没尝过秦椒的味道,便扯下一小枝丫就跑到“主人”面前献宝,被拒绝后只好自己吃,不出意外给麻得五官分离。刘大壮以为我故意捉弄他,暴跳地嚷嚷着,要和我在夏日的第一缕风里决斗。
真要论拳脚,我哪是大壮的对手,只好扯着小短腿儿开跑,一边跑一边鸡飞狗跳地叫:“救我!”
末了,被我呼唤的少年终于踏泥而来。
他伸手将我从刘大壮的攻击范围里拉出,放到还尚显单薄的肩后,定定地看着对方,什么都没说,姿态却稳稳。而在他背后的我,第一次尝到什么叫保护。他用身体为我砌出的那座城墙,令我往后的余生,每当有恐惧,都想起当天的坚定。
回祥和里的路上,我和刘大壮的战争并未停止,他偶尔趁少年不注意扯我头发,我按捺不住要叫,身旁人突然遥望不远处的一片树林,眸带惊讶。
“迷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