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自私、软弱到如此地步了吗?!
他明明就知道飞球对格斯来说意味着什么!洛特宁家中那些发黄的球星海报,他每次谈起飞球时发亮的眼神,他自律到近乎自虐的训练计划……
他是那么地热爱这项运动,为此甚至不惜忍受了种种不公和磨难,眼看着就要大方光彩时,却准备为了一只雄虫,亲手葬送自己的梦想。
格斯的伤,最早时不算太严重。只要精心护理和足够的休息,不会有任何后遗症。更不会恶化到如今这种地步。
前几天,在德拉斯卡的办公室里,医生神情严肃地下了最后通牒:
如果格斯·罗特姆再上场比赛,不用一个月,短短几个小时,他很大可能一辈子都飞不起来了。
智商正常的运动员不会冒如此风险,去拼这一场小小的胜利。但是格斯会。昆恩之前一直觉得他是求胜心强,后来才突然反应过来,这只雌虫如此不顾一切是为了什么。
与其苟延残喘着、因为种族被歧视被咒骂,不如趁此机会,漂漂亮亮地离开,以最完美的方式从职业生涯谢幕。
格斯如此对昆恩解释。但昆恩同样记得,他们确认关系没多久后一个夜晚,这只雌虫说过的另一句话。
‘我想一直玩飞球。留不了a级队,就去b级队,b级队也不要我,那我就去其他联赛。我想一直待在赛场上,哪怕我跑不动、飞不起来了,我也不想离开。’
在飞球和昆恩之间,他选择了昆恩。
但其实,事情远不用走到这一步的……
那些围起来的高墙倒塌了。当沉入拉尼娜星的海底时,有那么一瞬,他摆脱了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