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宁一回到家里,吕氏就拉着她上下看了好几眼,见她毫发无损,心底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笑着把阮宁拉到桌边吃碗饭,给阮宁用了最大的碗。

饭菜是吕氏和阮书做的,经过阮宁的教导,两人的厨艺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尤其是吕氏。

吕氏虽然在厨艺方面很是笨手笨脚,但也不是无可救药,花时间认真去学还是能做好的。

在逃难之前,吕氏因为家境较好一直被父母哥哥娇养着,十指不沾阳春水,她虽然不会做饭,却是饱读诗书,而且女红极好,曾拜了一位绣娘为师。

绣娘的手是极为金贵的,手糙容易勾丝,在拜师之后家人更不愿意让吕氏做粗活了,但家里的针线活却都是吕氏一个人做的。

嫁给阮霄之后,吕氏更是处处被阮霄娇养着,知道吕氏喜欢刺绣,绣工又好,阮霄就不愿意让她做粗活,都是抢着干活。

而吕氏也不懒着,阮霄干活她就做女红,每日缝缝补补绣出无数的花样拿去换银钱添补家用,有了孩子之后,两人也是互帮互助的照顾孩子。

如今,阮霄不知所踪,孩子们都长大了,吕氏就想着不能再那么废物下去,不管怎么样也要学会做饭,不能什么都依靠儿女。

她也希望等阮霄回来之后,她能亲手做一顿好饭给他吃,还有她的家人。

饭后,阮宁拿出一百两银票,说是卖药膏得来的银子。

她没有直接拿出五千两银票和人参,就怕吓着了吕氏三人,得让他们慢慢适应。

毕竟数额太大!

比卖虎的一千两更惊人!

吕氏三人看到那一百两的时候,已经没有前两次那么惊讶了,因为已经麻木了,只觉得阮宁真的太会赚银子了。

每次收入都在百两之上,是任何农家子都比不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