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初和宋琛总算松了口气。
宋琛亲自下厨,做了三菜一汤,一家人在医院里和和美美吃晚餐。
“过两天出院我一定要出院。”顾曼昔在医院住了十天,人都要发霉了。
宋琛亲自给顾曼昔盛了一碗青菜汤,试试温度,这才递过去:“行,我在纽约也有两套房产。我让人收拾出来,我们一家三口过去住。”
顾初惊讶:“老爸,我也要去住?”
宋琛点头:“那是自然,你总是住在同学家不太好。我们宋家又不是没钱,有房子可以住。”
顾初头疼,最近她刚看到调查——那个小团伙正在慢慢汇聚,随时可能要集合分-赃。顾初作为战队队长,必须得亲自出手把人抓住。如果和宋琛顾曼昔住在一起,行驶诸多不方便。
想了想,顾初摇头:“程祁昨天来纽约了,我去他那里住。”
程祁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哐当——
宋琛手里的汤匙掉进碗里。
顾曼昔美眸露出惊讶之色:“程祁?程家少爷?”
顾初脸上适时浮现出娇羞的红晕。
宋琛一看闺女这神情,顿时警铃大作,坚决道:“不行!上次你和程祁出去三天,一回来你就闷闷不乐。现在你又跑去和他住一起,我坚决不同意!”
顾初搓搓手,噘嘴:“可是我挺喜欢程祁”
“那也不行!”宋琛坚决摇头,“程祁这小子今年已经29岁了,比你还要大上十岁。你和他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