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一环扣一环,最无辜最倒霉就是袁家人,什么都没干,祸从天上来,莫名其妙丢了性命,袁腊月也就十五岁的年纪,便家破人亡,还要被黑了心肝的叔父逼婚,但凡她再软弱那么一点,都要被吃得渣都不剩。
事情已经查明,虞衡索性在兴平县又升了一次堂,命护卫将钱家人和王家人都押过来,好好审审。
王家那边最好审,两头野猪就是物证,体型那么庞大的野猪,不可能没人见过,只要找到证人,即便王家后来将野猪放回山上了,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钱家那边就更好办了,王家的罪一定,钱家直接定个包庇罪,钱婆子在村里横了半辈子,村里人想着她四个孙子,就有两个孙子不大好,,一个病一个傻,一般也不同她计较。
结果这次,没人让着她后,等着她的,就是牢狱之灾。
至于袁二叔,那就更好办了。
朝廷本就设有女户,袁腊月乃袁氏夫妻独女,自然可以按规矩请立女户,继承袁氏夫妻留下的家业,与袁二叔无关,婚姻大事也由不得袁二叔做主。
不得不说,后面这个判决,才叫百姓们开了眼。
袁二叔夫妻一个不察便翻了车,还要把先前吃进去的东西全都吐出来,袁二婶想想晚上都睡不好睡觉:那可是他们家的银子,怎么就白白便宜了一个丫头呢!
围观的百姓们也表示三观受到了冲击,原来朝廷还有“女户”这玩意儿?还能由女子单独立户继承家业?
这可真是件新鲜事儿。
由此可见,岐州这边有落后。大宣开国之初就把律法给定好了,女户早就有,兴平县百姓现在还跟听天书似的,仿佛第一回 知晓还有女户的存在。
朝廷规定的律法,和有时候具体的操实施比起来,差距真是太大了。
有些人三观正在重组,也有人高高兴兴地点头,飞跑回家把女儿拽回来,气喘吁吁地问虞衡,“大人,现在就能帮女儿立女户吗?草民就这一个女儿,可不想便宜了外人。”
学的还挺快。虞衡不由摇头失笑,点头乐道:“当然可以,我先为你写份公证书,证实立百年之后,一应财物都由女儿继承。到时候,你女儿自动成为女户,只需去衙门管户籍那里知会一声就行。”
别说,有了这一个打头的,有那些家里没男丁的,都趁着这个机会一起找虞衡为他们的女儿办女户了。